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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辅导(13)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第五章

发表时间:2010/9/30 13:10: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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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考点是纳税和申报的一般规定,一般以多选题形式出现。

【例题】(2008):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B.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C.地下建筑物的原价折算为房产原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D.融资租赁房屋的,应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租赁期间房产税的纳税人

E.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仅考虑了房产的自然损耗因素而未考虑房产的增值因素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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