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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课堂笔记-第4讲:税法概述(二)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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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作用
税法的作用包括规范作用和经济作用 
(一)税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预测作用 
4、强制作用 
5、教育作用 
(二)税法的经济作用 
1、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2、    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3、    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4、    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 
5、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是制定税法的基础和依据
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税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依法治税
1、依法治税包括依法征税、依法纳税,从税务实践看,我国目前的依法治税主要是依法征税  
2、依法治税的基本内容:  
税收立法――前提和基础  
税收执法――关键  
税收司法――关键  
协税护税――保障  
3、依法治税的具体目标;  
税收法制基本完备  
执法行为全面规范  
执法监督严密有力  
执法保障明显改善  
队伍素质显著提高  
4、依法治税的实现机制  
建立健全规范的税收行政立法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严密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Page]

税务行政行为
税务行政行为
1、税务行政行为的特点
(1)必须是国家税务管理机关实施的行为
(2)税务行政行为是国家税务管理机关行使行政职权或行政职责的行为
(3)税务行政行为是税务机关行使的产生法律效果、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税务行政行为的要件
(1)成立要件
主体是依法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收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
注: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
税务行政行为必须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为行政相对人所知
税务行政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了相对人的权益
(2)生效要件
即时生效
受领生效:行政行为从书面通知送达到相对人处开始生效。送达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附条件生效:
(3)合法要件
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3、税务行政行为的分类
(1)按对象分  
抽象税务行政行为――制定行政规范的行政行为
具体税务行政行为―――采取行政措施行为(税款征收、检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
(2)以受法律约束的程度为标准
羁束税务行政行为―――受法律严格约束(征税行为)
自由裁量税务行政行为-自由斟酌、权衡(税务行政处罚)
(3)以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程序为标准
要式税务行政行为――――必须按一定方式和程序实施
非要式税务行政行为―――不是必须具备一定特定形式或程序
税务行政行为以要式为原则,非要式仅限于特定场合或特定条件
(4)以是否需税务相对人事先提出申请为标准划分
依职权税务行政行为――征税行为
依申请税务行政行为――税务行政复议
(5)以是否必须为税务管理相对人所了解
须受领税务行政行为  ―――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不须受领税务行政行为―――征税行为


4、税务行政行为的内容
(1)设定权利和义务――如税务机关委托代征行为
(2)实现权利和义务――税务行政处罚实现税务行政处罚权;通过征税使纳税人履行义务
(3)剥夺、限制权利和减免义务―对违法相对人给予惩处;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决定
(4)确认和恢复权利义务―税务行政确认;税务行政裁决;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赔偿
(5)确认或变更法律地位
5、税务行政行为的监督
(1)监督特点:主体广泛;对象特定;全面性
(2)、税务行政行为监督的种类
以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的关系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以监督的时间顺序为标准分为:事前(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事中(税务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和事后监督(税务执法检查制度)
以监督对象为标准分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3)、几种税务行政行为监督方式和特点
权力机关监督――包括对税收行政立法的监督和对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特点:对象特定;方式单一(以撤销为主,一般不以变更为监督方式)
监督机制的非经常性
行政主体的监督――包括税收行政立法的监督和对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特点:监督与被监督的隶属关系(领导与被领导);客体的广泛性;方式的多样性
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对税收行政立法的监督和对制定税收规范文件的审判监督
              特点:监督的被动性;监督的最终性;经常性;有限性

税务行政许可
税务行政许可
1、  税务行政许可的特征
依申请
依法审查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要式行政行为
2、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核
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3、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
4、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公示许可
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
审查―――听证不是作出许可决定的必经程序
决定
变更与延续
特别规定:发票领购簿一次批准,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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