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08年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民法)》第九章练习题(6)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三、综合分析题

1、假如某棉纺厂系国有企业于2008年10月,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调查查明有下列情况:

①甲公司租赁该棉纺厂机床两台,租金20万元;

②破产案件受理前,乙公司对该棉纺厂有50万元债权,但同时又负有40万元债务,该40万元债务尚未到清偿期;

③该棉纺厂欠丙银行1000万元,用自建办公楼作为抵押,该办公楼现值900万元,丙银行未放弃优先受偿权;

④丁对该棉纺厂有30万元债权,于2009年1月到期,但该棉纺厂于2007年12月提前清偿该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有关甲公司租赁的机床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该交给法院

B.应该交给破产企业的管理人

C.不用交还,可以自己留着继续使用

D.应该交给其他债权人

E.可以自己随便处理

(2)乙公司对该棉纺厂的债务尚未到期,乙公司()。

A.可以主张抵销

B.不能主张抵销

C.可以向企业主张抵销

D.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E.视为已到期

(3)下面有关丙银行在债权人会议中享有的表决权说法错误的是()。

A.可以就1000万元债权享有全部的表决权

B.对有关和解协议的事项享有100万元的表决权

C.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享有1000万元的表决权

D.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享有100万元的表决权

E.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享有1000万元的表决权

(4)该棉纺厂对丁某提前清偿,()。

A.可以撤销

B.不能撤销

C.管理人可申请法院将提前清偿的财产追回

D.管理人不能追回

E.是无效行为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A.30日

B.10日

C.20日

D.25日

E.15日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