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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被取消准入的职业资格如何过渡

发表时间:2015/9/22 15:15: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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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地告诉你:注税的过渡管理尚未揭晓。

而同注税一起,由于无法律依旧但确有行业需求,被设置为水平评价类的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的过渡政策已经发布。

通知由人社部与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两通知共同点如下:

1、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的考试组织、考试科目、考试报名条件保持不变;

2、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

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

3、已取得原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具备相应能力和水平的依据。

最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后续工作,搞好政策衔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看来,取消准入制对考试和考生本身暂无影响,取得证书人员的权益也予以了保护。只是在从业方面,考证已经不作为门槛,这也是国务院的意图所在。

虽然注税的音信尚无,至少说明税总和税协正在努力争取,希望不久会有好消息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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