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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制度概述辅导(2) 2011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一章

发表时间:2010/9/9 13:56: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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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从北京市最近几年的考题来看,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考试的平均分数都超过总分的50%,要求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内容讲解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掌握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处理上述各种经济关系,就需要用会计法律制度来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

1、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国务院发布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2)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其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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