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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讲义(60)

发表时间:2010/7/23 9:13: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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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本票(一)银行本票的概念和种类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1万元和5万元。

(二)银行本票的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三)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

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上列六项内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四)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五、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007年7月8日,支票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互通使用。

(二)支票的基本规定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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