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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讲义(3)

发表时间:2010/7/13 8:35: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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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考点一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谁来管理

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选)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考点二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怎么来管理

《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单选)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考点三 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判断)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任职条件:或者的关系)(多选)

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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