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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重点第二章(8)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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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年度的基本规定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是《会计法》对我国会计年度的规定。
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划分会计期间是会计上的重要假设之一。一般情况下,一个单位的经营和业务活动,总是连续不断进行的,如果等到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全部结束以后才核算其财务成果,这样既不利于单位自身经营管理,也不能满足单位外部利益关系各方了解单位经营情况的需要。因此,会计上就将连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相等的时段,分段进行结算,分段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分段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种分段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称为会计期间,以一年为一个会计区间称为会计年度。一般来讲,每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我国的会计年度之所以采用公历制,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财政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和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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