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满10日内,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例题1】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满前10日内,持证回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
【答案】 错
【解析】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满前15日内,持证回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例题2】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申请开具《外管证》,《外管证》按一地证的原则核发( )。
【答案】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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