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9: 五、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按照它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来划分,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一)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概念
原始凭证是在经纪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业务经办人员取得或填制,用以表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是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原始凭证及时送交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应包括如下内容: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员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天之单位公章;个人取得的,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的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制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编号连续。作废的加盖戳记,联通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发生退货的,除了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出差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讲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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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