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
(1)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2)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
(3)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级别
根据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已取得或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已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以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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