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高频考点:银行卡

发表时间:2015/9/16 11:02: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高频考点 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与分类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例题25·单选题】银行卡按照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可以分为(  )。

A.境内卡和境外卡

B.信用卡和借记卡

C.人民币卡、外币卡和双币卡

D.磁条卡和芯片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银行卡的分类。选项A是按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类;选项c

是按账户币种不同分类;选项D是按信息载体不同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

1.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1)单位人民币卡不得透支,不得支取现金。单位信用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提示】单位人民币卡为借记卡不得透支.单位卡为信用卡可以透支。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进行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限定额度。

(3)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2.银行卡的资金来源

(1)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账户。

(2)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账存入个人卡账户。

3.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

(1)计息

(3)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4)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

(5)汇入银行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提示】转汇款人因:汇入地没有所需商品等原因需要转汇时·可以持取款通知和有关证件。请求汇入银行重新办理信、电汇手续、将款项汇往其他地方。

【例题26·单选题】下列情形中.汇出银行可以办理退汇的是(  )。

A.该汇款尚未汇出

B.汇款人与收款人未达成一致退汇意见

C.经过1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

D.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

【答案】D

【解析】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例题27·判断题】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一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汇兑的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两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编辑推荐:

如何通过微信,最快了解会计证报名时间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络课程学习

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保过套餐 全国适用

最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及辅导书

(责任编辑:x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