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两项内容:
(1)付款地。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例题•单选题】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 )为付款地。
A.营业场所
B.住所
C.经常居住地
D.出票地
[答案]A
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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