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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会计基础知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发表时间:2010/8/13 17:21: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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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两项内容:

(1)付款地。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例题•单选题】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 )为付款地。

A.营业场所

B.住所

C.经常居住地

D.出票地

[答案]A

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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