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票据权利与义务
1、票据权利
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
(2)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包括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2、票据义务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 )。
A.票载收款人
B.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
C.最后被背书人
D.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背书人
【答案】ABCD
【例题】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
【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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