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辅导(18)2011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二章

发表时间:2010/9/17 12:25: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五)票据签章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签章,该票据行为无效。

(六)票据记载事项

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等。

相对记载事项中银行汇票付款日期以及付款地未记载的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营居住地为付款地。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在线观看郭淑荣老师对《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的精彩讲解

◆2010年中国会计证考试网辅导方案

◆2010年会计证考试用书,点此订购

◆与其他学员进行交流

◆免费考试报名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