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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北京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章节习题(13)

发表时间:2011/7/14 15:42:4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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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会计从业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会计从业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会计从业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9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偷税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纳税人伪造、变造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额,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5倍罚金。

20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单位不设置会计账簿或者未按规定的种类、形式及要求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不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统一会计核算,而另外私自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的行为,即常说的"账外账"。(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损毁、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三、判断题

1

[答案]:N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

[答案]:N

[解析]:本题考核记账凭证的填制。并非所有记账凭证后面都要附原始凭证,结账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3

[答案]:N

[解析]:本题考核政府监督。政府监督对社会监督进行再监督,社会监督的范围中不包括会计学会。

4

[答案]:N

[解析]:本题考核伪造会计凭证的含义。伪造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5

[答案]:N

[解析]:本题考核使用会计电算化进行会计核算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同时应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6

[答案]:Y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内容。

7

[答案]:N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8

[答案]:Y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规定。

9

[答案]:N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相关规定。因接替人员交接时的工作疏忽而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移交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10

[答案]:Y

[解析]:本题考核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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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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