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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法律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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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年4月8日15:25:11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会计从业课程 全面的了解会计从业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会计从业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三)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2、刑事责任包括两种:刑罚和非刑罚处理方法。

(1)刑罚

①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②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2)非刑罚处罚方法:

包括:由于犯罪行为而使得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训诫或责令悔过、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或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

1、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

A.单位职工代表 B.其他会计人员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单位档案管理人员

[答案]C

[解析]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2、某单位会计人员在办理了会计资料移交后已调离原单位工作岗位,事后发现已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依照法律应由( )承担法律责任。

A.接替人员 B.原移交人员 C.监交人员 D.会计主管人员

[答案]B

[解析]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3. 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 )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A接替人员 B 移交人员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 出纳

[答案]B

[解析] 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4、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 )工作

A出纳 B工资核算 C 档案保管 D 统计

[答案]A

[解析]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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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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