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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重点第二章(3)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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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明晰性有两层意思:一是会计信息简单、扼要;二是会计信息明了、准确。
    (八)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企业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其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
    (十)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企业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计量,应当基于交易或事项的实际发生的成本,这主要是因为历史成本是资产实际发生的成本,有客观依据,便于查核,也容易确定,比较可靠。但是,当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其账面价值已经不能反映其未来可收回金额时,企业就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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