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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案例分析(15)

发表时间:2010/7/13 8:30: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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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三为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生,2000年7月毕业后到某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当该单位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证时,市财政局要求张三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会计证专业知识考试,才能领证?2001年,该市财政局指定每个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现金流量表班的培训,张三因要参加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因故没有参加,当年通过会计、审计两门?2001年张三离开该市到另一城市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张三凭原会计证向现管辖的市财政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答:此处理有几点不对?1>张三为会计专业毕业生,在毕业的二年内可直接取得会计证,不参加考试?2>张三尽管参加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及格两科,可视同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但对于财政部门指定会计人员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必须接受培训?3>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必须在30天内先到原注册登记部门填写有关表格和签署意见,并到新工作所在地管理部门重新注册登记?

10.张三申请签发了一张“现金”银行汇票,三个月后将它背书转让给甲企业,甲企业持票到银行办理时,银行不予受理?

答:银行不受理是对的?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张三三个月后转让,已超过了付款期?银行不予受理?且“现金”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必须为个人,甲企业不可以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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