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辅导(56) 2011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一章

发表时间:2010/9/15 11:57: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例题2】中国证监会在组织对B上市公司(本题下称“B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2008年,B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格,B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甲便要求公司财务总监乙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乙组织公司会计人员丙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B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8年10月申请配股并获批准发行。

要求:根据规定,指出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并分别说明各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案】

(1)B公司、乙、丙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B公司)并处5000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乙、丙)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乙、丙),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甲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追究行政责任,包括罚款和行政处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线观看郭淑荣老师对《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的精彩讲解

◆2010年中国会计证考试网辅导方案

◆2010年会计证考试用书,点此订购

◆与其他学员进行交流

◆免费考试报名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