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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重点讲解:会计凭证的规定

发表时间:2014/11/28 9:50: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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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考生复习备考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大网校编辑整理了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讲解,希望能帮助大家系统掌握考试内容。

会计凭证的规定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如何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对会计核算过程、会计资料质量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

审核原始凭证,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原始凭证的内容,明确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作出了具体规定,其内容包括:(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4)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记账凭证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会计正确提供信息的关键。《会计法》对编制记账凭证的程序和要求作出了规定,强调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二是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四、会计账簿的规定

(一)依法建账的法律规定依法建账是会计核算中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建账是会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如实记

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这里所说的依法建账的“法”,既包括《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根据这些法律的规定,各单位在建账时应遵守以下几点。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要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实行代理记账。

2.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要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3.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统一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

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对全部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分类地记录和核算的簿记,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的。会计簿记是会计资料的主要载体之一,也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账簿的主要作用:一是对会计凭证提供的大量分散数据或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以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二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检查、分析和控制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登记会计账簿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会计账簿的登记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按照记账规则登记会计账簿。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禁止账外设账。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私设账外账。

(三)账目核对

账目核对也称对账,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程序。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账目核对要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

账实相符是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有数核对相符的简称。保证账实相符,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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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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