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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备考要点讲解十

发表时间:2014/7/18 10:59: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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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特编辑整理了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备考要点讲解,希望能帮助广大考生复习备考2014年会计证考试,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本次考试!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审计、鉴证业务,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其中审计业务包括: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例题·判断题】注册会计师承办会计咨询、服务业务,包括:代理申请工商登记,拟订合同、章程和其他业务文件;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

【答案】×【解析】“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属于审计业务的。

(四)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规范

1.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不得干扰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审计业务。

3.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省级以上

【注意】被审计单位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当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二者不得相互抵消和免除。

【例题·判断题】被审计单位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责任也包括对该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负有的责任。( )

【答案】×

【解析】被审计单位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责任分为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前者是指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负有的责任。而后者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清楚地表达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因此,对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负有的责任属于会计责任,而不属于审计责任。

【例题·判断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由其进行监督检查。( )

【答案】×

【解析】根据我国相关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应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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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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