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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之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发表时间:2010/8/6 10:27: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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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监督之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外部监督)

(一)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如下审计业务: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并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注册会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注册会汁师执行审计业务时,必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审计报告,其依法执行审计业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检查

1.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重点监督检查的4种情形。

2.对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时不得有5种行为。

3.应当拒绝出具报告的3种情形: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其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4.注册会计师不得有的7种行为。

5.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有的8种行为。

(四)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1.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负有的责任。

2.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应尽的义务。如要求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清楚地表达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等。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减轻和免除。

【例题•判断题】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必要时可以相互替代、减轻和免除,以反映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 ( )

[答案]错

4.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即要对委托人负责,也要对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负责,更要对国家法律负责。因此,注册会计师从事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对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也就是说,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再监督。

【例题1—29】大众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公司,近几年经济效益一直不好。2007年12月,公司董事长孙某指示会计部门把账做得漂亮一些。会计部门虚拟了若干笔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经安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出。当地财政部门在2008年5月的《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了这一会计做假行为,并依据《会计法》规定,拟对公司进行处罚,并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之后,公司要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公司董事长认为,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安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理应对本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要求分析董事长孙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解析]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大众公司提供的是虚假财务会计资料,应当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安利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因此,孙某的观点不正确。

【例题1—30】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要向客户收费,因此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维护客户利益。( )

[答案]错误

[解析]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特征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职业判断时,将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在处理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时,绝不能采取折中的态度和方法。注册会计师应始终站在第三者的独立立场上,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超然独立地对企业遵守会计准则、制度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作出恰当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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