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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重点第六章(4)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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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国家税收征收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征缴入库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的总称。它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在整个税收工作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税务机关是征税的惟一行政主体,它代表国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而征收税款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不能任意征收。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

一、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是税务机关在组织税款入库过程中根据各税种不同的特点、征纳双方具体条件所采用的具体征收方法。根据我国国情,尤其是纳税人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税款征收方式也呈多样性的特点。税务机关根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确定税款征收的方式。现在税款征收方式按征收手段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税款,事后由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人义务的纳税单位。
第二,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情况在正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第三,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第四,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第五,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
第六,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
第七,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第八,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

二、核定应纳税额
核定应纳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在不能以纳税人的账簿为基础计算其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核定应缴纳税款数额的一种征收方式,又称核定征收。这是我国征管工作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核定是建立在一定合理因素基础上的对应征税款进行估算的一种方法,这种核定只是相对的合理。核定应纳税款方法对于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和迫使纳税人严格遵循账簿、凭证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纳税具有重要作用。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这是指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纳税人。对于不设置账簿,就无法根据其账簿记录计算应纳税额,所以税务机关要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这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而因自身原因未设置账簿的纳税人。性质与前款不同,前款可以不设置账簿,后者是应设而未设;结果与前款一样,都是没有账簿,只能通过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款。
第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擅自销毁账簿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置了有关账簿,但因纳税人自身的原因,包括故意和过失致使该账簿毁损导致无法进行查账征收的;拒不提供纳税资料是指纳税人虽然有相关的纳税资料,但拒不向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予以提供。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是两种违法行为,使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无法了解纳税人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只能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款。
第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材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这是指纳税人在设置账簿后,由于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账目混乱,有关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原始资料残缺不全,难以进行查账的情形,因此只能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款。
第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发生纳税义务,即意味着纳税人已经从事了应税行为,取得了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拥有应税财产等。发生纳税义务,就应该依法进行申报纳税,如当事人未予申报,或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在限定期限内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就对此采取核定征收。
第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这类情况是指纳税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与地点进行了纳税申报,但其申报的计税依据,与其相同或者类似的纳税人相比,明显偏低,而纳税人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对此,由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
第七,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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