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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练习题(13)

发表时间:2012/1/17 15:57: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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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练习题(13)

1、 下列( ),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

A.民事法律行为是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C.民事法律行为以民事法律后果为要素

D.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

标准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 依据( ),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

A.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B.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

C.法律行为的内容

D.法律行为的相互关系

标准答案:c

解析:依据法律行为的内容,可以将其划分为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

3、 依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为标准,可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

A.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B.双务法律行为和单务法律行为

C.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D.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标准答案:a

解析:依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为标准,可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4、 依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可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

A.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B.双务法律行为和单务法律行为

C.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D.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标准答案:c

解析:依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可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5、 ( ) 又称不要物法律行为,是指不需交付标的物,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等。

A.实践法律行为

B.诺成法律行为

C.要式法律行为

D.不要式法律行为

标准答案:b

解析:诺成法律行为,又称不要物法律行为,是指不需交付标的物,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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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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