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积量算数据汇总
为保持资料及数据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实用性,面积单位及土地分类及填表格式必须全国一致。
1.地类统计要求。地类分类按国土资源部[2001]255号文件规定填写。现状地类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上不一致时,应在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面积量算表中注明。
2.在同一宗报批用地中,如有不同的权属地块,如代征(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后安置移民)、征用(国家征用集体土地)、使用(原国有单位及国有性质的土地需改变用途)应分别列表量算统计、汇总。具体格式见表(8- 10)(8- 11)(8- 12)见附件。
3.土地分类面积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同权属、 不同地类的土地的面积。
(2)当面积统计从行政村汇总到乡(镇)时,表头填写市(县)、乡(镇)单位栏填写行政村;当面积统计从乡(镇)汇总到市(县)时,表头填写市(县),单位栏填写乡(镇)。
(3)征用、划拨、出让、代征、规划道路、临时使用等不同类型用地,应分别填写土地面积分类表,并在表头括号内填写征用、划拨、出让等字样。
(4)地类栏:征用表填写占用原用地单位集体土地各地类土地总面积,其中栏填写占用原用地单位土地分类面积;划拨表、出让表填写占用原用地单位国有土地地类土地总面积,其中栏填写占用原用地单位土地分类面积。
(5)合计栏:征用表填写占用原用地单位集体土地总面积。划拨表、出让表填写占用原用地单位国有土地总面积。
(6)备注栏:说明农用地转用情况及其它情况。
面积量算汇总后,勘测单位应与各权属单位进行地类和面积量算数据的核实,经各权属单位核实后的数据用来填写土地勘测面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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