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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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是城市人民政府为了稳定城市郊区菜地的面积,保证城市蔬菜供应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新菜地的开发和老菜地的改造。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当地城市人民政府收取,由占用菜地的建设用地单位缴纳。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标准按城市规模大小而有所不同。征用1亩城市郊区的菜地,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缴纳7000—10000元;城市人口在50—100万人的,缴纳5000—7000元;城市人口在50万人以下的,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根据本辖区城市菜地建设基础和生产情况,区别近郊和远郊,规定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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