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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单证员考试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试题(二)4

发表时间:2011/3/11 16:14: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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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单证员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单证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单证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B 2、A 3、A 4、A 5、D

6、D 7、B 8、C 9、A 10、B

11、D 12、A 13、B 14、B 15、B

16、B 17、A 18、D 19、A 20、A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ABCDE 2、ABCD 3、ABCDE 4、ABC 5、ABC

6、ABCDE 7、ABC 8、ABC 9、ACD 10、ACD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问答题(20分)

1、有些大宗商品,如粮食、矿砂、化肥、食糖等,由于货物的性质,难于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一般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数量增减条款/溢短装条款,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主要包括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选择权以及计价方法等内容。数量机动幅度通常用百分比表示,其大小应视商品特性、行业或贸易习惯和运输方式等因素而定。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买方行使或由卖方或船方行使。为防止卖方或买方利用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根据自身的利益,故意增加或减少装船数量,可在机动幅度条款中加订:“此项机动幅度条款只是为了适应船舶实际装载量的需要时,才能适用。”如果交易数量较大,又允许分批装运,则在订立合同时应明确其伸缩幅度是指合同总量还是每批分运的数量。一般只在合同规定一个百分比的机动幅度外对每批分运的具体幅度不作规定。这样只要交货总量在合同规定的幅度范围,即算履约。

对溢装或短装部分计价,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合同价格计算。有时为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一方利用行市获取额外好处,可在条款中订明溢、短装条款部分按装船时市价或货到目的地的市价计算。也可规定溢、短装部分按合同价计算。

2、装运条款的订立与合同性质及运输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出口合同大部分使用FOB、CIF、CFR术语,且多数通过海洋运输。根据国际惯例,此类合同,卖方将货装上指定船只即算完成交货。因此,其装运条款主要有装运时间、装运港、目的港、是否允许分装与转船、装运通知以及滞期、速遣、装运通知条款等项内容。

3、(1)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s, MTD)(我国使用C.T.B/L)。

(2)、必须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3)、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4)、必须实行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五、计算题(10分)

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外汇净收入

=720000/(100000—4000—100000×110%×0。01)

=720000/94900=7.59元人民币/美元

盈亏额=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银行买入价—出口总成本

=94900×7—720000=-55700(元)

六、案例分析(每题10分,共20分)

1、(1)如果我方已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运途中的风险概由买方承担。因为:按《2000通则》解释,卖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港装运货物,装运后要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手续,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因此,对于货运途中因遇风浪而遭致的货物损毁,应由买方承担损失,我方可以根据相关的国际惯例向买方索偿货款。

(2)如果业务人员由于业务上的疏忽,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我方即卖方应承担运输途中遭致的货物损失。因为:根据惯例规定,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是由于卖方未及时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而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在本案中,是否发出装船通知对能否收回货款至关重要。

2、我外贸企业应通过托收行要求代收行承担付款责任。因为我方对外签订的合同条款是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而代收行凭A商的信托收据就将单据借给了A商,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商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出口人没有关系。A商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应对我出口企业负全部责任。我企业不能接受代收行要我方直接向A商索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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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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