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考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定义
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如企业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银行贴现等。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转移的核算有两种情况:终止确认、不终止确认。
(一)终止确认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时,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时,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二)不终止确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应当终止所确认转移的金融资产:
(1)企业以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应当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和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
(4)企业(银行)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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