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邯郸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集团)预期在2010年6月30日销售一批钢铁,数量为100 000万吨。为规避该预期销售有关的风险,邯钢集团于2010年1月1日在期货市场卖出期货合约,且将其指定为对该预期商品销售的套期工具。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与被套期预期商品销售在数量、质量、价格变动和产地等方面相同,并且期货合约的结算日和预期商品销售日均为2010年6月30日。
2010年1月1日,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为零,商品的预期销售价格为1 100 000万元。2010年6月30日,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上涨了25 000万元,预期销售价格下降了25 000万元。当日,邯钢集团将钢铁出售,并将期货合约结算。
邯钢集团采用比率分析法评价套期有效性,即通过比较期货合约和钢铁预期销售价格变动评价套期有效性。
假定不考虑衍生工具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邯钢集团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将该套期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
(2)2010年1月1日,没有进行账务处理。
(3)2010年6月30日,确认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25000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
(4)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最终增加了销售收入确认金额。
要求:
1、分析判断该套期是否符合运用套期保值会计的条件。
2、分析判断甲公司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本题10分,建议20.0分钟内完成本题】
【正确答案】:1.因为初始时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与被套期预期商品销售在数量、质量、价格变动和产地等方面相同,所以根据主要条款法,符合高度有效套期的条件。
又因为邯钢集团后期采用比率分析法评价套期有效性,即通过比较期货合约和钢铁预期销售价格变动评价套期有效性。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金额25 000万元,钢铁预期销售价格变动金额为25000万元,所以套期有效程度=25 000万元/25 000万元=100%,属于完全有效套期,符合运用套期保值会计的条件。
2.(1)邯钢集团的处理是不正确的。
理由:因为对预期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所以应该将该套期保值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
(2)邯钢集团的处理是正确的。
理由:因为不考虑衍生工具的时间价值等其他因素,2010年1 月1日衍生工具――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是0,所以是不做账务处理的。
(3)邯钢集团的会计处理是不正确的。
理由:因为是要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保值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且经过判断属于完全有效套期,所以套期工具利得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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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