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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跟单员考试基础理论复习资料7

发表时间:2014/2/8 14:46: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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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2014年外贸跟单员考试相关重点,希望对您的考试有所帮助!

跟单员审校订单后,如果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业务员经请示领导批准后,跟单员就可按双方确定的内容与客户办理订单相关手续,即签订合同。

一、签署合同、订单的作用

1.合同成立的证据。通过口头谈判达成的交易,签署一份书面合同是必不可少的。

2.合同成立的条件。买卖双方为达成交易而交换的信件、电报或电传等,也可构成书面合同。但是,在磋商交易时,买卖双方的一方曾声明并经另一方同意:“合同的成立以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或确认书为准”,那么,即使双方已对交易条件全部取得一致意见,在正式书面合同或确认书签订之前,合同还未成立。在此情况下,正式书面合同或确认书就成为合同成立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3.合同履行的依据。买卖双方不论通过口头还是书面磋商,在达成交易后将商定的交易条件,全面清楚地一一列明在一个书面文件上,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为合同的正确履行提供依据,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规定,接受送达发盘人时生效,接受生效的时间,实际上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一经订立,买卖双方即存在合同关系,彼此就应受合同的约束。

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双方当事人在洽商交易时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以签约时合同上所列明的日期为准,或以收到对方确认合同的日期为准,在这两种情况下,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在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时成立。此外,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同,在获得批准时方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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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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