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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学习:德语功能教学

发表时间:2015/5/31 9:37: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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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功能教学法功能教学法产生时又叫意念法、交际法或意念-功能-交际法,它是70年代兴起于西欧的学派。8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为交际法并衍生了许多变体,如结构-功能法,功能-结构法,平衡活动法等等。此法的主要教学思想,是根据学生表达、交流什么观念、思想,就选学能够负载那些观念、思想的言语形式和语言规则;即按学生需要取材,由内容决定形式。在这一点上,功能法真正把语言和思维分开了。语言只是表达、负载思维的工具、符号。以往的外语教学法都主张先掌握了工具,再去做家具,修房屋,建工厂,造工业品。但很可能你费心费力掌握了许多工具,而实际只需要劈点柴火,别的什么也用不着。那就太劳而无功了。

并且掌握工具的过程太枯燥,太长。功能法看到了这个毛病,就来个180?大转弯,从需要做什么活儿出发,去掌握相应的工具。需要做家具的只掌握锯,斧,刨的用法和木工本领,其它的一概不学。所以它要把人们的观念、思想进行分门别类,订出一个《意念-功能大纲》,代替外语教学中传统使用的《语法大纲》、《结构-句型大纲》,以及《情景大纲》。

意念指观念、思想,功能指表达观念,思想的语言。但是,人们的观念,思想千差万别,筛选哪些去进行分类呢?功能法的取舍标准是人们的社会需要。因为人不能脱离社会,人在社会中的存在、地位决定他的观点、思想的范围、性质。可是人的社会地位、相互关系五花八门,这样筛选制定的意念-功能大纲必然极其庞大,任何学生都学习不完。因而还有第二道筛选,即根据具体学生需要表达什么,理解什么,就学那些意念-功能;根据选学的意念功能去选学相应的语言形式。

但是,落实到具体人头,学生之间的需要仍会不同。因而功能法又设计过单元-学分体系。其办法是将教学内容分解成单元或小单元,每个单元针对学生的一项要求,单元之间互相联系构成整体。全体学生先学共同需要的单元(内容一般都是语言的共核);再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学其它单元,不需要的不学。学完一个单元给一个学分,学满了规定数量的学分,就能达到语言的最低水平或预定达到的水平。 所以,从功能法这一主要思想及相应的具体措施来看,它的基本特点是:学生需要什么就学什么。看来,它的方法论的基础是实用主义哲学。 #p#副标题#e#

然而,学生需要表达意念和交流思想时,要以陌生的外语作工具。故学习活动最终要落实到外语语言形式的掌握之上。要作到需要什么就学什么就必须在选择教学对象、安排教学过程和组织教学活动等方面既切合需要,又不脱离语言形式。对此,功能法有三个主张。

第一,功能法认为,意念、思想不是词句以至课文、对话所能表述、交流的,而必须使用传达信息的连续话语,或是具有语境的一段话。功能法的基本教学单位是话语(discourse)。话语是一系列连续的话段或句子所构成的语言整体,它是语言交际中所说的话,是实现交际目的的手段。因为仅仅学好听说读写技能并不能表达意念和理解思想。比如,单会听说读写,You are welcome这一句话,不一定就表达了欢迎之意,甚至可以表示极不欢迎。

究表何意,受制于使用场合的诸多社会因素。故同一形式可能有多种功能,多种形式也可能只具一种功能。因而教学对象应是语言的交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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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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