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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相关知识考点解读:污水量估算

发表时间:2018/1/22 14:56: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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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污水量,目的是根据污水量大小、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确定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不同的排水系统,污水量估算方法有所不同。

1.分流制系统

分流制系统,污水量由用水量产生,这类污水称为旱流污水。一个城市的旱流污水量往往与用水量有比较稳定的比例关系,这种比例关系称为污水排放系数。估算城市污水量,应当详细了解历年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分析现状污水排放系数。在此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污水排放系数,用规划期末平均日用水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即得规划期末旱流污水量。在缺乏污水排放量统计资料的城市,可按如下污水排放系数进行估算:生活污水排放系数0. 8-0.9;工业废水排放系数0.7-0.9;城市污水量排放系数0.7-0.8。

2.截流式台流制系统

截流式合流制系统污水量除了旱流污水外,还有一定的初期雨水进入污水系统,污水最为旱流污水与初期雨水之和。旱流污水量的估算与分流制系统相同。初期雨水量根据截流倍数估算,即旱流污水量乘以截流倍数。

一个城市,如果两种排水体制并存,可根据截流式合流制面积,按单位面积平均旱流污水量和截流倍数估算初期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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