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编制监理计划,主持编制监理细则,
3.负责组建监理驻地试验室。
4.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5.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动计划。
6.预审或经受签发施工图纸
7.审核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8.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设备施工方案
9.审批分部和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0.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见各方之间的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11.审批承包人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样成果。
12.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13.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4.预审各类支付证书。
15.提交变更延期,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方面的初步意见。
16.组织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
18.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编写合同段监理工作报告
19.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20.指导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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