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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路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精选试题12

发表时间:2015/10/28 11:17: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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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题

1、某高速公路项目,承包商为了避免今后可能支付延误赔偿金的风险。要求将路基的完工时间延长6个星期,承包商的理由如下:

(1)特别严重的降雨;

(2)现场劳务不足;

(3)业主在原工地现场之外的另一地方追加了一项额外工作;

(4)无法遇见的恶劣土质条件。使路基施工难度加大;

(5)施工场地使用权提供延误;

(6)工程款不到位。

问题 1)监理工程师认为以上哪些原因引起的延误是非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延误,可批准延长工期。

2)哪些是业主的责任,监理工程师该如何处理?

2、对某项工程的施工,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承包商。签定合同时,业主为了约束承包商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承包商支付了20万元定金。业主与承包商双方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期和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约定。

施工合同履行时,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使整个工程停工10天;主体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出现故障,使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两次停工承包商都及时提出了工期索赔申请,并提供了施工记录。

问题:1)招标时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2)定金与预付款有何区别?

3)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4)监理工程师对两次索赔申请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答:

一)上述1、3、4、5、6种原因引起的延误是非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延误,可批准延长工期。

二)上述原因中3、5、6属于业主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对3可要求业主适当增加工程款或者适当延长工期;对5要求业主按场地使用权提供延误时间顺延工期;对6要求业主按合同规定准时拨付工程款。

2、答:1)对承包商资质审查的内容有: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人员素质、设备和技术能力、财务状况、工程经验、企业信誉等。

2)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①目的不同,定金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确保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是为了解决承包商在工程准备和材料准备的资金问题。②性质不同,定金是担保形式,是法律行为;而预付款是一种惯例,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不是法律行为。③处理不同,定金视合同履行情况有不同的法律后果;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还。

3)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①承包商受到了实际损失或损害;②损失不是因承包商的过错造成;③损害也不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造成;④承包商在规定的索赔时限内提出索赔申请。

4)对第一次索赔:①判定索赔成立,这是因为遇到文物停工应视为业主的风险,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工期索赔理由成立;承包商及时提供了证据资料和索赔申请。②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记录核实延误天数。③监理工程师签发工期变更指令。

对第二次索赔:①判定索赔不成立,因为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期延误承包商自己的责任,索赔无理由。②监理工程师应在索赔申请后10天内作出答复,表示索赔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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