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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路监理工程师考试监理理论备考资料111

发表时间:2014/8/14 10:15: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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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十七大报告指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公路法》也规定“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2007年,中央和国务院已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不光是行政部门管抓的工作,也是党委部门管抓的工作。公路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直接关系民生,肩负着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公路部门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核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加快公路安全立法步伐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按法办事是当前社会民众的基本要求,尽管目前颁布的公路法规不少,但公路安全生产保护方面的法规仍缺乏,导致公民在公路上发生安全事故,只要一告公路部门,公路部门的法律依据就显得苍白无力,随之,就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因此,加快公路安全保立法,保护公路合法权益迫在眉睫,真正让公民在使用公路时,享受责、权、利同等责任,还公路部门一个平等。

(三)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组织机构

从现行安徽省公路系统内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来看,大部分市级公路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能都属于工养部门,人员不是太明,职责不是太清,降低了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级公路部门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起安全生产组织监督管理机构,省、市、县三级公路局可对应垂直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科,负责全系统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自上而下有效开展,降低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公路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力度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中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具体内容。公路建、管、养、征都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和环节。要针对不同部门和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法规,由省公路局制定《安徽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徽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徽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等,从而规范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操作运行。同时,公路系统的各级安全组织部门,要加大公路建、管、养、征领域、特别是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施工的巡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清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工作是永恒和不断强化的话题,各级公路部门的党政领导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着手,从关注民生的微处入手,狠抓和不断创新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实现交通部提出的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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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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