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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路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综合复习38

发表时间:2014/8/4 9:27: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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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

1、留置的涵义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在合同中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留置权的法律特征

(1)留置权是他物权,而且只能成立于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上

(2)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3)留置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物权

(4)留置权的存在是与合法占有债务人与合同相关的动产为前提的

(5)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6)留置物只能是动产

定金

1、定金的涵义

定金是指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由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笔金钱。

2、定金罚则

定金的担保作用体现在定金罚则上。《担保法》第89条及《合同法》第115条均对此作了规定。参见《合同管理》P25。

3、定金的特征:

(1)从属性;

(2)双向性;

(3)象征性;

(4)予付款性;

(5)违约金性。

3、定金限额:《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价金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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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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