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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路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综合复习125

发表时间:2014/8/15 11:01: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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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法律的关系?

合同具有法律手段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但合同并不等于法律,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时,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合同的订立必须以法律为前提,合同必须服从法律,违反法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另一方面,当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此时违反合同,人民法院可以依守约方的请求强制违约方实际履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也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法律代表了行为规则的普遍性,而合同则是法律在某一具体问题中的应用,它代表了行为规则的特殊性,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因此,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法律关系。

代理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特征?

概念: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他方的行为叫做代理.

特征:1代理活动本身是一种法律行为。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4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负责。

合同代理的基本的形式与要求?

形式:1、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法定代理—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行为。

要求:1、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即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委托代理事项、代理权限、有效期限、营业执照号码、开户银行、帐号、委托日期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单位盖章。2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委托单位对其代理人所签的合同,只对授权范围内部分负责;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事后又未被法人代表追认的,超越部分对法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应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代理人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代理人如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则此合同只对代理人本人发生效力,而对委托单位无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当事人,它是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客体又叫标的,它是权利和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内容就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概念及类别?

合同—又称契约,它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交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有协议。

分类:1根据履行期限的长短不同,可分为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2合同的效力不同,可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3按合同内容的包含关系可分为总合同与分合同。4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合同终止?

1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贪污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效力?

成立: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4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效力: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输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自条件成熟时生效。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生效期限的,则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的确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

可撤销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当事人有权请示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予以变更或撤销,合同被变更后,应按变更后的合同执行;合同补撤销后,原合同从签订时起即告无效。

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的鉴证与公证?

鉴证—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合同的其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法律制度。

公证: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的法律制度。

无效免责条款?

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这些条款有: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条款。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信原则;(五)合法原则(六)法律约束力原则(七)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

订立程序: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履行—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当事人双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和约定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全面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合同义务,从而使合同所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得以全部实现,当事人的经济目的得以达到整个行为过程。

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2符合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3不损害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4合同变更协议的内容明确。

解除—合同成立以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基于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1约定解除2法定解除3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

不履行经济合同的行为是由于当事人的过错所引起的,则当事人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简称违约责任。

招标投标制度的特点、作用、原则?

1招标投标是建设市场的一种交易方式,是在双方同意基础上的一种买卖行为,其特点是由唯一的业主设立标的,招请若干家投标单位公平竞争,通过秘密报价,从中择优选取并达成交易协议的过程。2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表现形式,是工程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3招标投标方式是建筑产品的价格形成方式,是价格机制在建设市场产生作用的体现。4招标投标方式是合同的订立方式,招标投标过程是合同的形成过程。5招标投标是一种法律行为。

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2平等原则。3优胜劣汰原则。4遵循价值规律和服务供求规律的原则。

作用:1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2有利于建设市场的统一和开放以及有序竞争,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建设市场。3有利于促进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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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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