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土地估价相关知识》考点及巩固练习 | |||
考点: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对这一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1)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是一种人为的法律事实。 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事实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两类,即事件和行为。 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事实,如时间的经过、自然灾害的发生;行为则是包含人的意志的客观事实,如买卖、承揽加工工作物等。 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的表意行为,属于人为的法律事实。 (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 当事人将期望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内在意思表达出来的过程就是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离开意思表示就无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有些情况下,意思表示等同于法律行为,如遗嘱、诺成合同等;有些情况下,意思表示与其他要素结合构成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中,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保管物。 (4)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受法律保护,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体现为三方面: 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的内容合法;行为的形式合法。 | |||
单选题: ( )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 A.意思表示 B.行为人 C.行为的形式 D.行为的内容考试用书 【答案】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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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