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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估价相关知识辅导18

发表时间:2014/3/6 13:32: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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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础

第一节金融概述

一、金融的概念

金融的原义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的往来等经济活动。现代意义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其中融通的主要对象是货币和货币资金,融通的方式是有借有还的信用方式,而组织融通的机构则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因此,金融的概念延伸到金融资产和金融市场,涉及货币、信用和银行等诸范畴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二、货币

货币是指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几个职能,其中,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

货币的具体形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演变。最初的形态是实物货币,如曾经充当过这一角色的牲畜、皮革、烟草等。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冶炼技术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金属货币。在社会信用关系和银行有较大发展后,一些银行机构开始发行一种可以随时兑现为金币的银行券,以逐步取代金属货币。以后各国先后停止银行券兑换黄金,从而演变为现在世界各国普遍行使的不兑现信用货币。这种在信用基础上发行的信用凭证,在流通中充当货币职能,即所谓信用货币。

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属于信用货币类型。人民币存在两种具体形态:一是人民币票券,习惯上称为现金;二是银行存款。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单位为角、分。

三、信用

㈠ 信用的概念

信用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让渡。信用是随着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不发达时期,信用主要采取实物借贷的形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信用更多地采用货币借贷形式,货币成为契约上的一般商品;一方面,某些人手中积累有货币,需要寻找运用的场所;另一方面,有些人急需货币,要求通过借贷形式以调节资金的余缺。货币所有者贷出货币,处于债权人的地位,有权按期索回贷出的货币,并要求对方支付使用货币的代价——利息;借入货币的一方处于债务人地位,可以暂时支配、使用借来的货币,但同时有义务按期偿还本金,并按规定加付一定的利息。

㈡ 信用形式

信用形式是表现信用关系的具体形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各种融资的需要,出现了多种信用形式。以下介绍几种主要的信用形式。

⑴ 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联系的信用形式,如企业间商品赊销和预付货款等。在发生商业信用过程中,一般要“立字为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如商业票据。商业信用的积极意义是有利于促进商品销售,但存在范围有限的局限性。

⑵ 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指银行以货币形式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信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银行以吸收存款、办理结算等形式,筹集社会各方面的闲散资金;二是通过贷款等形式运用所筹集到的资金;三是银行为商品交易双方提供信用保障,如提供保函、信用证服务等,也是以银行持有的货币资金做保障。

银行信用是目前主要的信用形式,可以弥补商业信用的不足,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例如,通过贷款的扩张和收缩,调控经济发展速度;通过调整贷款结构,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等等。此外,商业信用和国家信用等形式的发展往往依赖银行信用的支持。例如,商业票据往往要到银行办理贴现,国民经济中的货币结算一般要通过银行完成。

⑶ 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指政府的借贷行为,主要形式是由政府发行债券以筹措资金。作为国家信用的工具是公债和国库券,以及政府对外担保等。

政府发行债券有两种情况:一是发行短期国库券,期限在一年之内,目的是解决财政先支后收的矛盾;二是发行长期公债,以筹措资金弥补当年财政收支赤字或进行长期投资。

在现代经济中,国家信用与银行信用有密切联系:或者是企业、单位和个人动用银行存款购买国家债券;或者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购买国家债券。不论哪种情况,财政债务收支与银行资金都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

⑷ 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是指企业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一般直接用于生活消费。消费信用有两种类型:一是类似商业信用,由企业以赊销或分期付款方式将消费品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属于银行信用,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抵押贷款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资金。消费信用的作用主要是促进商品流通,引导居民消费。

⑸ 民间信用

民间信用是指个人之间相互以货币或实物提供的信用。

四、金融活动

金融活动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活动,即融资活动。金融活动中必然存在借贷双方:一方是贷出资金方,即资金供给者;另一方为借人资金方,即资金需求者。借贷双方资金融通的方式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大类。

⑴ 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资金供给者是直接贷款人,资金需求者是直接借款人。

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

①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联系,可以根据各自对融资条件,如贷款期限、数量和利率水平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协商实现融资,以满足各自的需要。

②由于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自然十分关注和支持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债务人面对直接的债权人,在资金使用上会讲求效益,经营上也会有较大压力,从而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③有利于筹集长期投资资金。一是发行长期债券,二是发行股票,由此筹集的资金都具有稳定和可以长期使用的特点。在证券市场较发达的条件下,一些短期性资金也可进入市场参与交易,从而促进长期融资更好地发展。

直接融资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①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比间接融资多。

②对资金供给者来说,直接融资比间接融资的风险大,因为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筹资者有经营亏损和破产的可能。

⑵ 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融资的行为,其中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不是分别作为直接贷款人和直接借款人出现的,双方不构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分别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信用关系,成为金融中介机构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典型的间接融资是银行的存贷款业务,资金供给者将资金存入银行,然后再由银行向资金需求者发放贷款,存款人是银行的债权人,借款人是银行的债务人,而银行对于资金供求双方来说,则是金融中介。

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

①筹资可以积少成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点多,吸储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的闲散资金,形成巨额资金。

②安全性较高。在直接融资中,融资风险由债权人独自承揽;而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债是多样化的,某一项融资风险可由多样化的资产负债结构分散承担。

③作为间接融资主体的金融中介机构,一般都有相当大规模,资金也比较雄厚,它们可以雇用各种专业人员对融资活动进行分析,也有能力利用现代化工具从事金融活动,还可能在地区、国家、甚至世界范围内调动资金,因而提高了金融业的规模经济水平。

间接融资也有局限性,主要是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了金融中介机构,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投资者对企业生产的关注,也减少了对筹资者使用资金的压力和约束。

五、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金融活动中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的各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包括债权债务凭证(票据、债券等),以及所有权凭证(股票),它们是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

㈠ 金融工具的特征

金融工具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⑴ 偿还性。指各种金融工具(除股票外)一般都载明偿还的义务和期限。

⑵ 可转让性(流动性)。指金融工具可在金融市场上买卖、转让。金融工具持有人可随时将金融工具出售以获取现金。凡能随时出售而换回现金的金融工具,一般称之为流动性强。

⑶ 安全性。指投资于金融工具的本金能够安全收回的保障程度,或者说避免风险的程度。

⑷ 收益性。指投资于金融工具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能力。

每种金融工具在上述四个方面的性质是不平衡的。一般而言,金融工具的流动性与收益性呈负相关。如银行发行的银行券流动性最强,但却不能给投资者带来什么收益;而股票等虽收益性较高,但变现的流动性较弱。此外,金融工具的收益性与安全性往往也呈负相关,而流动性与安全性呈正相关。因此,选择购买什么金融工具,需要从上述几方面去权衡利弊。

㈡ 金融工具的种类

金融工具是随着信用形式的不断扩展而不断增加的。金融工具的多样化是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特征。从不同的角度划分,金融工具可以分成多种类型。

按不同的信用形式划分,金融工具可分为商业信用工具、银行信用工具、消费信用工具、国家信用工具和国际信用工具等。

按发行者的性质划分,金融工具可分为直接金融工具和间接金融工具。直接金融工具是指由非金融机构,如企业、政府或个人发行和签署的商业票据、公债和国库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以及抵押契约等。间接金融工具是指由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券、存款单、银行票据和保险单等。

按期限划分,金融工具可分为短期信用工具、长期信用工具和不定期信用工具。短期信用工具主要指票据,包括本票、汇票、支票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短期债券等。长期信用工具也称为有价证券,主要是股票和债券两类。不定期信用工具主要指的是银行券和纸币。

㈢ 几种主要的金融工具

⑴ 本票

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出票人就是付款人,根据出票人身份的不同,可分为由企业签发的商业本票和由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

⑵ 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包括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是由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必须经承兑后才能生效。经过承兑的汇票,叫承兑汇票。凡由企业承兑的,称为商业承兑汇票;凡由银行承兑的,称为银行承兑汇票。

办理商业汇票应遵守下列原则和规定:①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②商业汇票在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③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④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可向银行贴现;⑤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⑥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⑦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交付票款的责任;⑧商业汇票由银行印制和发售。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签发要求单位和个人先将款项交存银行,银行据此给单位和个人签发前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它具有票随人到、方便灵活、兑付性强的特点。

⑶ 支票

支票是银行活期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确定金额从其账户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与银行本票相比,支票不由银行签发,而是由存款人签发。

支票有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两种。前者只限于通过银行划转存款,后者则可用以从银行提取现金。

支票的特点是:①在银行信用基础上产生,以存款为依据;②支票有效期短,见票即付;③签发支票金额,以存款余额为限。

⑷ 信用卡

信用卡是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发行的,可以在指定的商店或场所进行记帐消费的一种信用凭证。一般来说,信用卡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转帐结算功能;②储蓄功能;③汇兑功能;④消费贷款功能。其中消费贷款功能是指持卡人在消费过程中各项费用超过其信用上卡存款账户余额时,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发卡人允许持卡人短期透支。此外,由于信用卡的结算支付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因此又被称为电子货币。

⑸ 银行券

银行券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票据,俗称钞票。早期各商业银行都可发行,后来集中由中央银行垄断发行。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实质上就是一种银行券,它表明中国人民银行对持有人的一种负债。

银行券具有以下特点:①是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产生,通过存款提现和贷款投入流通;②信誉高,具有法定支付能力,可在全国范围内流通;③是一种法定支付手段,任何人不得拒收;④不定期,可以长期流通使用。

⑹ 大额可转让存单

大额可转让存单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大面额定期存款凭证。它与普通定期存款单的不同之处在于:通常为不记名式,面额固定,金额较大,允许在市场上买卖转让。

⑺ 债券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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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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