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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估价理论方法辅导14

发表时间:2014/3/7 13:10: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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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帮您备战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网校结合土地估价师纲,特编辑整理了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土地估价理论方法》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考点5:市场比较法的估价步骤

1、 调查与选择比较案例;

2、 确定价格可比基准;

3、 交易情况修正;

4、 估价期日修正;

5、 区域因素比较与修正;

6、 个别因素比较与修正;

7、 其他相关修正;

8、 确定比准价格。

考点6:调查与选择比较案例

1、 案例是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不动产价格的基础,也是前期工作。案例分为交易案例和比较案例。交易案例是一般的交易实例,可以用做一般交易参考,而比较案例则是有特定使用目的的,也就是用于市场比较法过程,从交易案例中选择出来的案例。

2、 比较案例的选择的内容:

(1) 划定市场圈:案例必须与待估宗地处于同一供需圈,这是很关键的,主要是保证案例的可替代性。

(2) 收集交易案例:收集交易案例的途径有多种,查阅政府有关部门的房地产交易资料;查阅各种报刊有关房地产交易的消息;查访房地产经办人,了解各种信息;通过市场调查,直接调查交易双方;查阅当地评估机构所掌握的交易资料;其他途径。

(3) 比较案例选择:选择至少3个,二年在2年之类的为宜。

(4) 可比性处理:付款方式、币种及货币单位;不动产面积内涵及单位。

3、 比较案例的选择的要求:

(1) 与待估土地用途相同;

(2) 与待估土地的交易类型应相同;

(3) 交易案例必须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

(4) 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宗地的个别条件要相近。由于比较法是以替代原理为理论依据的,所以用来比较的交易案例应与待估土地具有替代关系。

(5) 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估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2年之内,最长不超过3年。

(6) 比较案例选定以后,还应根据各案例的情况,建立价格比较基础,如统一付款方式、统一币种和调整货币单位、确定统一的面积内涵和面积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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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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