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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土地估价相关知识重点知识点(三)

发表时间:2015/3/2 16:16: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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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土地估价相关知识重点知识点(三)

知识点三:税收法律关系、目的及性质 (熟悉)
1. 税收主体:
税收主体又称征税人,是在税收分配过程中行使征税权利的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特殊分配形式,所以征税主体只能是国家,而不是其它主体。在我国,征税主体的具体部门有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和海关
2. 税收的权利客体:就是征税对象
3.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4. 税收的目的
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5. 税收的性质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主要形式,在任何国家都是为国家实现其职能服务的、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征税依据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的、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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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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