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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土地估价机构注册和土地估价师注册操作工作补充说明(一)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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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年度业绩”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 备案表编号:指土地估价机构在结束评估工作后将估价结果交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的编号,无编号的则不填写;
2、 项目类别:统一按以下类别填写:(1)土地出让(2)市场交易(3)拆迁补偿(4)抵押(5)企业改制(6)作价入股(7)公司上市(8)清产核资(9)其他;
3、 宗地总面积:计量单位为平方米(M2);
4、 总估价额:计量单位为人民币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二、关于“执业经历及签署报告清单”
分别按附件1及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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