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
1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
1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
14.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形式,股份的发行转让也就是股票的发行转让。( )
15.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低于票面金额,但不得超过票面金额。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
16.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17.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用报请批准。( )
18.公司的会计报告应按规定提供股东查阅。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
19.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
20.因公司解散而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21.如果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必须认领公司第一次发行股份总额的全部,并按照所认领的股份缴纳股款。( )
2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除此之外,还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 )
23.无论哪个国家和地区的股东,只要他们出资设立的公司注册地是中国,就是中国的公司,适用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
2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身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它的民事责任由它的派出机构——外国公司承担。( )
25.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性质和责任形式。( )
判断题
1.√2.√3.√4.√5.√6.×7.√8.√9.×10.√11.√12.× 13.× 14.√15.× 16.√17.× 18.× 19.× 20.√21.√22.× 2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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