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类 >> 土地估价师 >> 辅导资料>> 正文

成本逼近法适用范围

http://www.wangxiao.cn发表日期:2009-1-20中大网校网络课堂免费试听

适用范围
由于土地的价格大部分取决于效用,而非取决于其成本,故采用成本逼近法有时可能会与市场产生偏差。故采用成本逼近法估价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成本逼近法适用于:
1.新开发土地,不适用建成区域已开发土地估价;
2.土地市场欠发育,交易实例少的地区,无法用市场比较法估价时采用;
3.工业用地估价,城区或市区工业用地除外;
4,既无收益又无交易情况的学校、公园及公共建筑、公益设施、园地等特殊性土地的估价。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公式

V=Ea+Ed+T+Rl+R2+R3=VE+R3+……
    式中:V——土地价格
    Ea——土地取得费 
    Ed——土地开发费
    T——税费
    Rl——利息
    R2——利润
    R3——土地增值
    VE——土地成本价格

编辑推荐:

全国土地估价师报考指南完全手册

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提醒

2009年土地估价师考试远程辅导方案

在线订购土地估价师考试用书: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用书订购可登陆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订购 详情点击>>

更多信息关注:中大网校(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与其他考生交流请登陆考试论坛:点击进入考试论坛>>

共1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综合辅导
编辑推荐
最新文章
热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