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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2/8 10:17: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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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乡人民政府是我国农村地区的基层政权组织。村庄是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近年来,随着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农民的生活质量不高,乡村各项设施建设依然落后。

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做好农村地区各项建设工作的先导和基础,是各项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对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城乡规划法》明确了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内容、编制程序等,确立了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法律地位。

制定乡和村庄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对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乡和村庄的发展目标与实施措施,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制定和实施乡和村庄规划,应当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科学引导,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二是坚持以促进生产发展、服务农业为出发点,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之间的关系,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与水平;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公益事业建设的引导与管理;四是贯彻“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的建设要求,保护耕地与自然资源,促进广大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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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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