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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复习4

发表时间:2014/5/29 14:56: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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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帮您备战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网校结合土地估价师考试大纲,特编辑整理了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土地估价理论方法》考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地租理论

地租概念

1、 地租意指报酬或收益。是直接生产者在农业(或其他产业)中所创造的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2、 根据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马克思把地租区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指出这是资本主义地租的两种基本形式。

3、 地租定义为“土地在生产利用中自然产生的或应该产生的经济报酬”。“地租是一种经济剩余,即总产值或总收益减去总要素成本之后余下的那一部分”。按照这种定义把地租分为契约地租(商业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租给土地使用者,土地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租赁契约所确定的租金)和经济地租(理论地理,是指土地产品收入除去成本的剩余部分,即利用土地所得超过成本的纯收入)。

4、 广义地租:是指超额的工资、利息、利润及利用任何生产要素所获得的超额报酬。

5、 狭义地租:指利用土地所获得的超额利润。

6、 马在思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科学的利润理论、生产价格理论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地租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资本主义地租是以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为前提的,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不劳而获的收入,其特点在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级差地租

1、 级差地租的概念:是指租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级差地租与土地等级相联系,在等量投入的情况下,土地等级不同,土地收益便不同,因此地租额不同。

2、 级差地租假定前提条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农业中已占统治地位,资本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在农业和工业之间可以自由转移,平均利润、生产价格已经形成,农产品像其他商品一样,按照生产价格出售。

3、 级差地租形成的自然条件或自然基础:土地自然条件的差别(即土地等级的差别)

4、 马克思在分析级差地租时,按其形成的基础不同,把级差地租分为两种形式:级差地租第一形式(级差地租I:是指农业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高和位置较好的土地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和级差地租第二形式(级差地租II:是指对同一地块上的连续增长投资,使各次投资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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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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