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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预测卷(三)

发表时间:2014/1/26 17:30:2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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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预测卷(三)

  户籍制度已经成为一些社会不公平的根源。只要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补贴(无论是明补还是暗补)、福利措施和制度安排(如社会保障措施)没有和户籍相剥离,户籍制度就会成为一些社会不公平的根源。因此户籍制度是目前社会重要改革点,也是近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考试的热点之一,本篇为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提供的针对2010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申论预测试卷及华图参考答案。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然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的位置。

  二、资料

  1.今后,凡申请户口审批的群众再不用四处奔波,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对外公布,将改革现行的户口审批工作模式,将进京户口审批统一到各区县分局户政大厅直接受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从而缩短办理时限。据悉,目前已有6个公安分局实现了此种工作模式。

  据介绍,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对外公布了9项便民措施。一是放宽了未成年人随父亲在京入户的条件,规定凡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亲为北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等集体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经单位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按规定审批后,即可办理随父报出生或投靠父亲进京入户,不再要求父亲必须拥有自己的住房。与此同时放宽的还有“本市人员农转非的条件”,取消了以往农业户口人员要求夫妻投靠、或父母投靠子女农转非的年龄限制,而且北京的农业户口人员只要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并居住的,就可以申请“农转非”。在户口审批的环节上,公安机关一改以往必须由派出所受理申请的模式,代之以在各区县分局户政大厅的“一站式”办理,省去了新迁入群众找派出所难,及来回往返奔波的烦恼,缩短了办理时限。此外,考虑到许多上班族办理户政手续时间上的不便,公安机关决定延长业务办理的时间。今后,城镇地区居民双休日也可以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和身份证业务,而农村地区的派出所则将实行双休日预约办理制度,所有派出所还将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办理户口证件预约上门服务,居民只要拨通预约服务电话,民警将按时走进群众的家中。

  2.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开始统一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

  1956年、1957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家连续颁发4个限制和控制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文件。

  1958年1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中国政府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在事实上废弃了1954年宪法关于迁徙自由的规定。

  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一直没有恢复。

  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

  1985年7月,公安部又颁布了《关于城镇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农转非”内部指标定在每年万分之二。同时,作为人口管理现代化基础的居民身份证制度也在同样的背景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9月宣布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终于使户籍制度做出了相应的初级改革。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者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以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解决了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以及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等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2003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30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有7项与户籍制度有关: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今后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也可以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其中“婴儿随父落户不再有年龄限制”的规定是对1998年《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的完善。

  3.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我国对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划分,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当时政府实行优先发展工业的政策,让农业为工业“输血”。工农业产品的不等价交换,吸引了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农村开始出现劳动力短缺,城市则出现了食品供给紧张。1958年,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严格控制农业人口迁往城市。而最重要的控制手段,就是严格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从此,户籍制度就像一堵无形的高墙,将人们泾渭分明地分割成了两种身份:农民和市民,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长期处于凝固状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但身份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除。一些进城务工的农民被贬为“黑户”,甚至“盲流”。

  从经济学角度看,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完善无疑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它的一个缺陷是阻碍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包括产业结构在内的经济结构调整是新世纪初我国经济改革的主线,但产业结构调整客观上要求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要素,能够不断地从第一产业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以推动产业的升级。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却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现行的户籍制度的另一缺陷是,大量来城市务工的农民由于没有合法的身份,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农民不得不将土地作为自己的最后保障,即使自己暂时不种,也不愿意放弃土地的承包权。这不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和科技含量的提高,从而制约了中国农业的市场化、现代化进程。

  4.在各地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背景下,为免户籍改革单兵突进,国务院户籍改革调研组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与户籍改革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户籍制度附加多种社会福利

  2006年,国务院14个部门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就户籍改革工作进行了综合调研。调研回京的汇报表示,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

  一位参与听取调研组汇报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公安部已草拟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但户籍制度改革非公安部一家所能推动的,更需要国务院出面,统一协调组织相关部委。

  “现行户籍制度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多种社会福利待遇的不合理附加。”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黄双全说,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以户口登记为依据、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退伍安置、公务员录用等行政管理工作,给户籍管理附加了过多的不合理的社会管理功能,使户籍登记失去了本来面目,也严重制约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

  黄双全表示,户籍改革关键是户改以后二元结构要改变。如果户籍改革与经济社会配套政策未能衔接好,其他方面还是二元的,仅户口改成一元的,没有实际意义。为此,调研汇报提出,请国务院出面对相关条文进行调整。

  户籍改革探索十五年

  实际上早在1992年,国务院就成立了由国办牵头、公安部等部门参加的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

  上述人士表示,考虑到风险,随后进行的改革并没有完全执行该方案,而是首先推行小城镇的户籍制度改革,先试点,后推开,大城市的户籍制度则保持相对的稳定。本世纪开始,在国家重点推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面对市场化给户籍制度带来的冲击,各省市开始进行程度不一的户籍制度改革,如广东、湖南、河南等地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但其后又陆续出现了阻力。

  而从全国层面,户籍改革如何统一推进,相关部委至今还没有提出一个系统方案。

  挂钩住房

  鉴于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近日以个人身份草拟了改革方案建议稿。党国英表示,他的改革基本技术性思路是,通过控制住房来控制城市人口。

  而这个方案实施的两个技术关键,一是住房的普查和“标准住房”的确定,另一是全国“纳税与社会保障账户”的建立。即公民必须在常住地进行户籍登记,在常住地必须居住(租住)在标准住房中,“常住地”是指一年中在标准住房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同时,地方政府必须为户籍居民建立纳税和社会福利账户。

  5.从事过大量相关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学者都阳,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户籍制度影响经济发展首先体现在其阻碍了劳动力流动和国内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他说,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不仅城乡之间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难以形成,而且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也开始以户籍的方式排斥外地劳动力。

  由于作为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劳动力不能自由和有效地流动,从而加剧了部门、城乡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

  “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缩小差距的重要方式就是通过人口的自由迁移实现地区间的平衡发展。而任何劳动力流动的障碍都会加剧部门、城乡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

  “但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村劳动力无法有效地从生产率低的农业部门真正融入到城市化过程中去,导致农业部门的生产效率无法根本提高,并扩大了和其他经济部门的差距;同样,由于农村劳动力无法在城市永久居住,使得城乡间的人口比例一直无法迅速地提高,这样也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民数量长期不能下降,是城乡差距的根本原因。”都阳说。

  他认为,户籍制度已经成为一些社会不公平的根源。只要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补贴(无论是明补还是暗补)、福利措施和制度安排(如社会保障措施)没有和户籍相剥离,户籍制度就会成为一些社会不公平的根源。这些政策的剥离也将成为户籍制度下一步改革的核心。

  甘肃农业大学经贸学院杨慧敏认为,正是户籍管制造成了中国产业结构的畸形发展,即第一、第二产业过重,而第三产业严重滞后。而且滋生了诸多腐败现象,比如,曾经为争得“农转非”指标,获得“城市户口”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一些相关人员不择手段,大肆行贿受贿,使本来应该按有关政策规定运行的程序变成了权钱交易的不法行为。

  6.2006年10月23日,四川成都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市委、市政府10月20日出台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要求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坚持因地制宜、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积极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不断提高该市城镇化水平。

  《意见》提出,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要达到65%以上。中心城区2007年城镇化率达到100%;第二圈层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50%,农村居民进入集中居住区的比例达到25%;第三圈层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5%,农村居民进入集中居住区的比例达到20%。

  7.近年来,全国十多个省市探索实施了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简称“三投靠”)落户的条件限制,进一步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等。有关户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日前指出,这些户籍改革措施解决了一些现实的突出问题,在服务经济社会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向深水区推进,一些地方开始感受到多种壁垒。《瞭望》新闻周刊近日在河南、广东、宁夏等省区进行户籍制度改革调查中发现,率先推动“户改”的城市虽然在户口形式上都统一为“居民户口”,但一到落实相关政策和附加的社会福利待遇时,差别常常就浮现出来。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仍旧不少,诸如社会地位、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高考、升职、培训等等并没有完全平等,这些壁垒正制约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全面推进户籍改革的目标是解决城乡户口性质统一问题,让户口回归本位。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不研究解决好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问题,不破除各种壁垒,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难以全面稳步推进。

  8.河南省鹤壁市居民张汉其由农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后发现,这只是名称上的不同,计生、医疗、低保等政策待遇还是按农村待遇,只有孩子上学享受城市户口便利。

  鹤壁市建设局副局长彭树勇介绍说,户籍制度改革,农民的积极性是关键,但据调查,鹤壁市有84%以上的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对换户口没有积极性。相当多的人进了城也不愿迁户口,因为迁了户就不能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两免一补等优惠政策,而城市的社会福利待遇一时又享受不到。很多打工、做买卖的人也没有迁户口的动力。

  鹤壁市卫生局副局长王玉峰介绍说,虽然户口改了,但是目前的政策是农民迁户后,暂时不能享受城市医保,允许5年内继续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由城市卫生部门指定卫生医疗点就医。

  记者在郑州、银川、新乡、鹤壁、广东佛山、东莞等城市采访中发现,一些群众对户籍改革存在不满情绪。宁夏固原市许多农转非的群众由于长年未能享受城市待遇,反而失去了退耕还林、两免一补等农村优惠措施,纷纷要求非转农,在户口上呈现返乡潮。

  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河南、广东、宁夏等省区公安部门反映,其实户口改革的难点不在户口本身,而是户口背后附带的社会利益。说简单点,公安部门可以迅速将户口变更,但由于配套改革成本很高,致使社会各部门的配套政策一时难以到位。

  户口迁移的限制减少,城市人口机械增长速度可能加快,随之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教育以及基础设施等造成压力。湖南省预测,2006年至2010年,全省城镇人口机械增长约564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将增加78万人,未来5年城市生活、生产污水处理量将增加5.1亿立方米。广东省预测,2006年至2010年,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落户约为480万人,优抚安置费用每年将以10%的速度递增。

  鹤壁市有关部门预测,放宽准入后鹤壁市受冲击最大的是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如对社会保障资金需求很大,每增加一名参保人员需增加管理成本21.65元/年。而在城市低保方面,需要资金26460万元,净增加财政支出23500万元。如果上级不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鹤壁市资金缺口太大,无法实现应保尽保。

  实施户改至2010年,鹤壁预计增加10万城市常住人口,需要新增住房300万平方米左右。拉大城市框架,进行道路、供排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管网、垃圾处理、城市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等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增加道路建设投入6.75亿元、供排水、污水、供热管网建设投入4.68亿元,加上垃圾处理厂建设、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等合计投入约需12亿元。

  所有这些,都是对财政的压力。由于鹤壁市没有申请改革专项资金,试图探索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户改之路,而对巨额资金缺口,只能采取过渡性措施,户口虽改,配套政策暂时不能跟进,在医疗、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失业救济、退伍安置等诸多方面仍然按过去的办法区别对待,过渡期为5年。但是5年之后怎么办,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广东省佛山市实行城乡一体化后,由于一些配套政策难以协调,导致各部门仍按自己的标准统计数字和执行政策。如在村改居方面,民政部门统计还有476个村,而农业部门考虑到有些村改居没有实质性转变,只是名称变化,便统计还有580多个村。计生部门在户口一元化后还保持二元管理,继续执行广东省的计生办法,甚至超生罚款也还是两个标准,即城市户口超生罚14万元,农村户口超生罚8万元。此外,各地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复员军人的安置问题,也没有实现一体化,还是城市、农村区别对待。

  9.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针对户籍改革问题进行了一次网络民意调查,在参加调查的11168人中,91.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

  10.近年来,中国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公安部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公安部的消息显示,已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实现了公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平等。

  这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

  公安部表示,为推动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上述地区的公安机关主动配合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调整相关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辽宁、福建、广西省、自治区分别会同省计生委和省民政厅、省军区等部门多次深入基层,就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后如何加强计划生育对象管理和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等问题开展了调研,并形成了初步工作意见。山东省明确规定,全省以是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有承包土地、长期从事林牧渔业等生产为依据,划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湖北省公安厅与有关部门商定,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计指标,相应变更为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统计指标。湖南省将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实施由过去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为标准调整为以居民户口登记地和是否承包责任田为依据。总体来看,各地的改革进程比较平稳,社会反响良好。

  11.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制度,也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主要功能:一是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对公民基本情况的登记管理,确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公民的身份,便利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二是通过户籍登记为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包括治安管理在内的各项行政管理提供人口数据及相关基础性资料。

  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户口登记制度。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更正等七项内容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户口迁移制度。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三是居民身份证制度。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颁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领身份证。

  12.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解决流动人口问题,户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这种改革应当是有序的、渐进的。

  国家人口发展研究战略课题组近日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提供的数字表明,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仍有1.5亿~1.7亿人,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将持续存在。按人口城镇化水平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测算,今后20年将有3亿农村人口陆续转化为城镇人口。

  报告分析指出,日益庞大的流入人口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能力提出挑战,也增加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难度。

  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研究室主任侯东民看来,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实现同管理同服务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我们原来有个看法,最主要的是要进行有效的户籍改革。”侯东民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搞的户籍改革并没有明显的效果,这是政府应该考虑的问题。

  张维庆表示,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国情复杂,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一个过程,而不是马上就能够在全国实施的措施。

  “因为中国养活着世界20%的人口,中国的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70%,这样庞大的农村人口,如果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稍有不慎,将会出现城市圈之外的大量的贫民窟。”张维庆说。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强进一步表示,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必然涉及到城市和农村不同的生育政策如何进行衔接的问题。目前一些地区在把“二元”的城乡户籍制度变成“一元”制以后,对如何处理生育政策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

  “目前来看,有的尽管成了城市户口,但他并没有享受到城市的待遇,而且仍然住在农村。”王国强表示,目前,已经在一些地区试点,生育政策有一定的过渡期,最终以能否享受城市的待遇为标准,来制定当地的生育政策标准。

  “我们在考虑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生育政策的衔接问题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造成既不能享受城市的待遇,又丢掉了农村的一些利益。”王国强说。

  三、申论要求

  1.认真阅读给定材料,概述我国户籍制度的作用及弊端。要求:层次分明、概括准确、表达简洁、语言流畅,字数不超过500字。(25分)

  2.假设你是公安部户政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针对目前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革的方案,要求方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字数500字左右。(25分)

  3.当前户籍改革势在必行,但又存在很多的问题,请你就如何认识“户籍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写一篇文章。要求:观点明确,自拟标题,条理清楚,行文流畅,字数在1000字左右。(50分)

  参考答案

  1.答案提示

  我国当前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我国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公民身份登记,从而证明身份并确立民事权力和行为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此外,户籍管理是治安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具体表现在:

  首先是削弱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及人才市场。

  其次是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对农业现代化及农村人口的转移形成体制性障碍。中国大量的农村人口需要转移,但事实上进城限制却没有从根本上放松。

  再者是遏制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大量城市务工农民,连基本的生存条件及安全感都没有,身份不明工作不稳,城市需求及消费畸形发展。

  此外,现行户籍制度加剧了城乡割裂,阻碍了城乡统筹,加剧了社会分化。

  2.答案提示

  首先,严格户口登记,强化户籍管理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户籍管理各项法律规定,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为原则,在城乡全面建立健全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七项户口登记制度,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各种限制条件的错误做法。

  其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力争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废除由二元户口管理结构衍生的户口“农转非”计划管理政策及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地方城镇户口、农场商品粮户口等多种户口形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第三,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引导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整个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综合承受能力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人口发展规划,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

  第四,要加快户籍管理立法步伐。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的部分内容已与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相抵触,要积极开展户籍法立法调研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做好户籍法草案的起草、修改和报批工作,力争户籍法早日出台。

  3.答案提示

  户籍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针对户籍改革问题进行了一次网络民意调查,在参加调查的11168人中,91.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

  无独有偶,此前,新闻媒体报道,由国务院14个部门组成的6个调研组于2006年分赴全国12个省市就户籍改革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后也得出结论,当前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时机基本成熟。

  户籍制度在全国实行一蹴而就的同步改革的确是不现实的。户籍改革不是简单的户口本改革,它涉及就业、医疗、教育、福利等方面的利益调整和再分配,如果在相关配套设施没有落实之前匆匆改革,“户改”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纸有名无实的空文。但另一方面,户籍改革是实现城乡人才自由流动,体现公平原则,推动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

  户籍问题所指的并不是户籍管理本身。中国的户籍制度的独特之处在于依附在户籍之上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在城乡居民之间的二元安排,这才是不合理之所在。户籍改革改什么?其实改的就是城乡二元体制下的不平等状况,使城乡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和公平地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让每个人在同一制度平台上,凭能力参与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但在户籍改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应考虑到当地资源的承受能力,及早进行相关政策和公共设施的建设,避免出现“休克式改革”的局面,即“户改”不慎有可能引发的城市管理混乱和相关服务设施瘫痪,最终导致户籍改革失败。因为之前在郑州、济南、江苏等地,由于缺乏配套改革,都曾有过“户改”受阻的报道。

  户籍改革还应尽快剥离依附于户口的各种利益和功能,使劳动就业、子女升学、住房分配、社会福利等与户口完全脱钩,还原户籍的本来面目,让它纯粹成为国家管理、统计人口和进行决策的依据。户口管理办法也应由“事前准入制”向“事后登记制”改革,公民只要在某地居住、生活、工作等达到一段时间,就可自愿申请加入当地户口,实行自谋职业、自理口粮的制度,使人才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

  在户籍改革中,需要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更需要打破地方行政保护主义。如此多的事情要做,因此户籍改革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不可能一蹴而就。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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