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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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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日人发[2007]12号),现就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08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市内常住户口人员(普通高等院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不限户口所在地);

3、身体健康;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7月17日至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日照市人才市场。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单位介绍信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日照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一般招聘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07年7月27日,上午8:30—11:00。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对参加我市统一选派到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的,按照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精神,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德、能、勤、绩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核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用人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附: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xls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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