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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公招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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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市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教师214人,其中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招聘164人(小学144人,中等学校20人),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人员50人。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范围、对象:

1、师范类

按国家招生计划统一招收的本县籍2002年至2006年毕业的师范类本科、专科、中师毕业生。

2、非师范类

①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县籍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②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的在我县服务且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

③参加了1981年或1987年民办教师整顿,连续任教至今,持有“民办教师任用证”或“民办教师代用证”或“民办教师准聘证”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本县“代课民师”。

㈡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热爱山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代课民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除外,但须在今年10月补办)。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06年7月28日—7月30日

㈡报名地点:奉节县教委(联系电话:56551013)

㈢报名方法:按师范、非师范两个类别和中学、小学两个层次分学科报名。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大专及以下学历只能报小学岗位;报考中学岗位的必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专业对口。

㈣报名手续:

1、所有报考者须交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5张;

2、师范类毕业生还须交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出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非师范类人员还须交验学籍档案原件;

4、“代课民师”还须交验《民办教师任用证》或《民办教师代用证》或《民办教师准聘证》、1981年或1987年民办教师整顿花名册、任教以来每年三月和九月领取工资的原始名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任教学校出具的连续任教至今的证明。

㈤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县教委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㈥《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8月10日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室。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应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

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在8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由全市统一组织;专业科目为学科教学法及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分中学语文、政治、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中小学英语、中小学计算机、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小学语数和幼教十五个科目分别命题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

㈡面试

面试由县人事局和县教委共同组织。面试时间初定于8月2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师范类拟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在1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将指标调剂到达到规定比例的其他岗位。

非师范类人员最低控制线以师范类毕业生同岗位同科目招聘人数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准。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可根据缺岗数额、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分学科分别从师范类毕业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㈢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科目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初定于8月24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县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县人事局对考试、体检合格者的人事档案进行复审,对因政审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则以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招聘人选由县人事局、县教委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后,由拟聘人选根据岗位设置、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样分数情况下,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专业科目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选岗者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场,三次点名不到,视为弃权。因岗位选择出现空缺时,则以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经县教委审核、县人事局审批后,由县人事局报市人事局备案,聘用为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新聘人员主要推荐到边远贫困地区缺编学校受聘任教,三年内不得申请交流到其它中学或小学任教;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及广大毕业生和代课教师切身利益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政策,严肃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加强过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附件:二○○六年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名额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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